开展违法建筑大整治、污泥浊水废气大整治、安全隐患大整治、经济秩序大整治、社会治安大整治、法治环境大提升、基层治理大提升、城乡面貌大整治等优化环境年“八大行动”,是县委、县政府紧紧围绕大局而作出的事关新昌长远发展的重要决策部署,也是美丽新昌建设的重要一环,对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加快改善城乡生态环境,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优化环境年“八大行动”内容繁多、涉及面广,热点、难点问题集中,既有环境治理,又有社会治安;既有交通整治,又有违建整治;既有法治环境提升,又有基层治理提升……这些都犹如啃一块块硬骨头和打一场场硬仗。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和行动安排,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作风和精神,增强工作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把每项行动做到位、做干净、做彻底。各乡镇(街道)和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主动揽事,主动作为,确保行动步步深入。
开展优化环境年“八大行动”,必须坚持问题导向、责任导向、结果导向,强化责任意识、提振担当精神、转变工作作风,做到全神贯注抓落实,千方百计求突破。只有这样,才能下大力气真正解决一批影响群众切身利益、制约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确保问题底数基本摸清、城乡环境显著改善、安全隐患全面整治、人民群众感到满意,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造福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