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县有关部门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优化环境年“八大行动”的部署和要求,出台了基层治理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将围绕“三强三优三好”目标(党建强、保障强、发展强,机制优、环境优、面貌优,队伍好、生态好、乡风好),通过开展“基层治理大提升行动”,努力做到基层组织建设好、党员干部带头好、工作机制运行好、发展环境营造好、中心工作落实好,全面提升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整体水平。
据了解,“基层治理大提升行动”分动员排查、集中攻坚、巩固深化、总结提高等四个阶段进行。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全面落实基层党建责任,进一步深化县乡村三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责任清单制度,建立乡镇(街道)村党组织书记例会制,促进党建责任落实大提升;实施“村村晋位、乡乡提标”行动,严格落实“浙江二十条”、“绍兴八十条”标准,建设一批可持续、可复制的示范村、示范带、示范片,抓实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工作,促进党建工作标准大提升;加强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发展壮大社会服务管理、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基础力量,选育一批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样板乡镇,促进基层治理水平大提升;强化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深化规范村干部履职行为“3+1”体系,高标准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化农村党员“进出口”工作,促进党员干部队伍素质大提升;持续推进“民情通”工作提档升级,深化乡镇干部值班住夜、下村服务责任制和农村党员干部“五联”工作制,提高联系服务群众实际效果,探索乡镇微信群建设,促进联系服务群众能力大提升;坚持重心下移、资源下沉,建立县级财政支持基层组织建设的投入机制,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促进基层保障水平大提升。
县委组织部、政法委要求各级各部门强化领导、精心组织,统筹谋划,精心实施,确保基层治理大提升行动有序开展;结合实际、务求实效,客观地查摆问题,对存在的问题要坚持不懈地抓下去,确保大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注重发掘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先进做法,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