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坟墓迁移范围:水库淹没区和枢纽工程建设区内的坟墓均属应迁移的坟墓;水库淹没线以上的坟墓,因工程建设交通受影响的,由户主自行决定是否迁移。
二、申报择墓截止时间: 2016年4月30日。
三、坟墓迁移截止时间: 2016年6月30日。
四、逾期申报或迁移的,不再发放补助奖励。逾期未迁的按无主坟处理。
特此通告
新昌县钦寸水库工程建设指挥部
201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