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新昌县国际物流中心整体规划要求,计划于5月8日(星期日)起对物流中心临时停车场进行封闭改造,为保障改造工程顺利实施,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5月8日起,禁止所有车辆驶入临时停车场停放、滞留;
二、目前已经停放的车辆,须在通告发出7天内驶离,如逾期不驶离的,将作无主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后果公司概不负责。
特此通告。
新昌陆海国际物流服务有限公司
201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