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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加强反恐重点目标单位检查和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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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6月27日 星期一 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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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防范从细节抓起
我县加强反恐重点目标单位检查和处罚力度
  新昌新闻网记者 吕建刚

  通讯员 孙文涛

  继6月22日城区某旅馆因不按规定登记住宿人员身份信息被新昌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处以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后,近日,我县又有两家单位被警方依据《反恐法》各处以3万元罚款。

  前不久,城东派出所民警对辖区一家水电气油类别的反恐重点单位进行检查时,发现其存在未在重要部位安装出入口控制系统及报警装置、视频监控系统等防范措施,当场对该单位予以警告处罚并责令改正。几天后,民警再次来到该单位检查,发现该单位仍未根据要求整改,于是再次责令其改正。然而当民警第三次进行检查,发现该单位仍拒不改正。6月23日,民警根据《反恐法》第八十八条之规定,对该单位依法作出罚款3万元的处罚。无独有偶,七星派出所民警在对辖区一家煤气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未落实责任人员,明确岗位职责;在储罐区未设置固定的安保力量”两大问题,此后该单位对存在问题拒不改正。6月22日,警方依据《反恐法》第八十八条之规定,依法对其作出罚款3万元的处罚。

  此外,新昌警方除了对防范恐怖袭击重点目标单位加强检查和处罚力度外,在“越剑2号”行动期间,还切实加大对出租房消防安全检查和处罚力度。6月13日,羽林派出所在对一出租房进行检查时,发现有人偷偷将5大瓶煤气存放在出租房内;5月26日,有人在出租房使用煤气灶做饭时,因疏忽大意引起火灾。最终,当事人袁某与许某分别因违法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和过失引起出租房火灾而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目前,针对消防安全隐患存在问题,公安机关已对77家出租房进行了处罚,其中对11名责任人予以行政拘留。

  自“越剑2号”波次行动启动以来,新昌警方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统一部署,着力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清剿隐患、规范管理、优化环境,所以才有了前期开出的首张10万元高额罚单和此次2张3万元罚单。警方表示,下阶段,新昌警方仍将坚持“以打开路、一路严打”的方针,将“严查、严管、严打”贯穿始终,全力整治社会隐患,切实为G20峰会社会面治安防控奠定坚实基础,不让犯罪分子有机可乘,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群众安居乐业,助推平安新昌、美丽新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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