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时代信息通达,同时潜在诸多侵权行为。湖南籍张氏兄弟靠出售实名淘宝账号、支付宝账号赚取差价谋利,近日,县法院对该起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案件依法公开审理。最终,两名被告人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其中张甲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其兄张乙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2016年2月,张甲经朋友介绍,发现一个“商机”,即在网上兜售实名认证的支付宝账号。通过该朋友,张甲与上家取得联系,主要负责帮上家出售账号,张甲按月获得固定工资,另有出售每条账号0.3元的提成。上家利用张甲的真实信息在买号街(账号交易平台)注册了一个卖家账号,并将其QQ号挂于网上,方便客户联系。张甲开始“大展拳脚”,先从上家以单价2元购入大批量没有实名认证的支付宝账号,之后将账号发给网上做实名关联的人进行实名认证,成本为每个账号4.5元到5元,或者利用从上家接收的他人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由自己进行认证激活。最后,已经实名认证的淘宝账号、支付宝账号以8元到9元的价格出售。张甲的哥哥张乙原在广东开店,后在张甲的鼓动下,也跟着弟弟张甲干起了这桩“好买卖”,主要负责账号激活和实名认证。截至7月5日,两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时,张甲在买号街网站上出售上述账号共计10580个,尚未出售1548个,盈利20000余元。经筛选,张甲绑定的上述账号中涉及真实公民个人信息4000余条。
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甲、张乙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获取并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告人张甲当庭能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张乙认罪态度较好,确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