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你公司(税务登记号:330624L16603052,法人代表人:梁伟燕)税务文书无法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将你公司税务文书(新昌国税稽处[2017]23号、新昌国税稽罚[2017]24)公告送达(税务文书具体内容详见新昌国税网站涉税公告或直接到新昌县国税局701室领取),自公告之日起满三十日起,即视为送达。
新昌县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2017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