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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3月14日 星期二 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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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人民政府关于新昌县钦寸水库工程下闸蓄水的通告
  新昌县钦寸水库工程已通过下闸蓄水阶段验收,计划于2017年3月17日启动下闸蓄水,预计3月20日能完成导流洞封堵,水库开始蓄水。为维护下闸蓄水后水库淹没区、影响区及周边区域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蓄水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下闸蓄水影响范围:钦寸水库大坝上游正常蓄水位黄海高程98米以下区域(淹没区)及影响区。

  二、下闸蓄水后水库大坝上游的水位变动幅度较大,禁止在水库淹没区、影响区域内进行耕种、捕鱼、采砂、游泳、放牧等一切活动。

  三、蓄水后库区迎水面地段易发生地质灾害,易引发两岸土质和松散堆积物塌滑或滑坡。所有人员必须远离悬崖、陡壁、边坡、堆积物等危险地段,密切注意库区水位变化,防范各类地质灾害的伤害。

  四、蓄水后库区周边居民应妥善监护(照顾)未成年人及智障、盲聋哑等人员,管理好家养牲畜。严禁任何车辆及人员在黄海高程98米以下淹没区通行。严禁进入泄洪闸、电站厂房、进出水口等生产重地,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五、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在库区内有遗留财物的务必在下闸蓄水前自行妥善处理。

  六、蓄水影响区域涉及的乡镇(街道)应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完善应急抢险预案,广泛告知影响区域群众提前妥善安排好生产生活。

  七、有关单位和个人要积极支持和配合钦寸水库下闸蓄水工作。对破坏和阻扰下闸蓄水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

  八、为方便市民参观,部分大坝区域将于3月18日至21日向公众开放,希广大市民合理安排时间,有序参观,并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

  特此通告。

  新昌县人民政府  

  2017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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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人民政府关于新昌县钦寸水库工程下闸蓄水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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