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县教体局与各基层学校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
据了解,此次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校长是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要求学校领导模范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带头廉洁自律,确保单位班子成员和干部教师不发生违纪违法问题,并教育、管好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
责任书要求教体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严格规范教师从教行为;自觉遵守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制止教师有偿家教活动。同时要求各校积极组织开展师风师德教育和党风廉政教育,加强理想信念、警示教育、党纪政纪条规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进一步清理、修订和完善学校党风廉政教育相关规章制度,不断健全学校反腐倡廉制度,形成一套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