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戴柏炜,政治处主任陈志辉一行赴梅渚镇,与该镇有关负责人一起召开“劣V类水剿灭战”座谈会。
作为梅渚镇铁牛、山头、下衣、下田等村的劣V类水剿灭挂联部门,县检察院按照《推进县级部门挂联行政村剿灭劣V类水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要求,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劣V类水剿灭战中的积极作用,加强同所在乡镇的联系与沟通,营造打好劣V类水战役的良好氛围。
座谈会上,戴柏炜在了解梅渚镇劣V类水剿灭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困难后,结合省检察院《关于开展剿灭劣V类水行政执法监督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等上级检察机关的相关文件,以绿色司法理念为引领,介绍检察机关在此次剿灭劣V类水工作中能发挥的检察职能,希望能与挂联乡镇建立工作机制,整合检察机关与乡镇、行政村三方力量共同推进剿灭劣V类水工作。“对于本次劣V类水剿灭战,我们检察干警,尤其是党员干警,将深入到挂联村基层一线,参与其中。”戴柏炜表示。
此外,县检察院与梅渚镇就剿灭劣V类水工作建立了常态联络机制,助力下一阶段的剿灭工作,为打好“劣V类水剿灭战”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