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新昌卫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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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5月03日 星期三 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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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2017年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租赁补贴年审受理公告
  根据我县住房保障工作部署,即日起开始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租赁补贴年审申请,公告如下:

  一、年审条件:

  1.户籍条件:申请人在申请公告之日前持有本县非农户口满3年及以上,且实际居住在本县范围;

  2.经济条件:申请家庭为低保户或人均年收入低于37636元;

  3.住房条件:3人及3人以下户无房或住房面积低于45平方米,3人以上户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且申请公告之日前5年内无县域范围内房产转入信息。

  4.其他条件:申请家庭无机动车辆(不含残障车、摩托车、小型普通客车、轻型普通货车)。

  二、申请须出示证件: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三、注意事项

  1.受理期限:2017年5月3日至2017年6月9日。

  2.受理地点:新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楼住房保障科。

  3.联系电话:0575-86335593。

  新昌县城镇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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