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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8月23日 星期三 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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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昌模式”
  新昌位于浙江东部、绍兴东南部,地处曹娥江上游,地势由东南向西北呈阶梯形下降,是浙东丘陵的一部分,境内风景秀丽,人文荟萃。山清水秀、风韵雅致的“天姥圣境”,正向世人展示着新昌生态文明建设的卓著成就。

  生态环境全面改善

  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全面提高宜居宜业水平,实现三个“大幅”。一是环境质量大幅提升。2009年-2014年,新昌江、澄潭江、黄泽江“三江”出境断面水质连续六年被省政府考核为优秀,是全省唯一获此殊荣的县(市、区);2016年,新昌境内主要水系水质全部达到Ⅱ类水标准,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目前,全县已全面消除劣Ⅴ类和Ⅴ类小微水体;2016年环境空气质量AQI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8.9%,重污染天数比例仅为0.5%,PM2.5年均浓度降至40μg/m3,空气质量全市最优。二是生态功能大幅增强。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达到36.17%,森林覆盖率达到66.26%,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为78.3,连续多年为优。三是宜居水平大幅提升。“四边三化”、“三改一拆”、“两路两侧”、“三治一提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美丽乡村建设全面推进;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和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均达到100%,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率达到100%。

  绿色发展成效显著

  践行“两山”发展理论,全面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形成三个“特色”。一是生态经济特色突出。生态工业、生态旅游业、生态农业蓬勃发展。生态经济分项指标连续四年排名全省第一。二是创新发展特色突出。2016年全县研发经费占GDP比重达到4.45%,新产品产值率达到50.8%,是省级科技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地区。三是集约节约特色突出。2016年,全县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单位工业用地工业增加值均优于全国和全省平均水平,创建成为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

  污染治理攻坚克难

  坚持环保倒逼转型,狠抓减排工程落实,实现三个“全面”。一是减排目标全面完成。“十二五”期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四项污染物指标分别累计削减24.09%、27.94%、20.50%、18.32%,超额完成考核目标,污染物排放持续下降。二是基础设施短板全面补齐。至2016年,共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厂1座和集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站)9座,16个乡镇(街道)已全覆盖,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和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100%。三是重点行业整治全面推进。金属表面处理行业污染整治、企业雨(污)水排放口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整治已全面完成,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均达到100%;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98.6%。

  生态文化全面普及

  积极弘扬生态文化,着力构建良好氛围,实现三个“提升”。一是宣传教育水平不断提升。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的比例达到100%,公众对生态文明知识的知晓度达到91.1%,环境信息公开率达到100%。二是全民环保意识不断提升。绿色出行、绿色消费、绿色居住等绿色生活方式已蔚然成风。2016年,公众绿色出行率达到59.28%,节能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97.22%。三是公众生态文明满意度不断提升。连续4年在全省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调查中位居全市第一。根据调查,2017年,我县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达到87.8%。

  生态制度日趋完善

  以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全面推进制度创新,实现三个“深化”。一是考核机制不断深化。生态文明考核权重不断提高,2016年,绍兴市对新昌县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比例的28%,县对乡镇(街道)的考核比例为26%。二是追责机制不断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全面建立,政府环境管理主体责任、企业环境治理主体责任、公众环境监督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三是制度创新不断深化。“河长制”、“河道认养制”、“湖长制”等制度全面实施,体制机制建设和制度创新不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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