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现将《新昌县中心城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公示于 “今日新昌”“新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zjxc.gov.cn)”“规划公示展示中心(沿江中路9号,具体文本公示于展示中心)”,公示日期为2017年10月20日至11月19日。如有不同意见需要反映的,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将反映的情况寄(送)到新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展示中心(沿江中路9号)。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特此公示。
联系电话:0575-86935069
新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