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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法院抓获一名“老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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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2月09日 星期五 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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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法院抓获一名“老赖”
举报者将获得首笔万元悬赏金
  记者 俞晓委 

  通讯员 杨波

  2月6日,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接到市民举报,称在七星街道中国茶市附近发现被执行人赵某的行踪,值班干警迅速出警,成功将这名躲藏了5年多时间的“老赖”赵某抓获,并将其传唤回法院。

  据悉,这也是2017年10月县人民法院“执行无忧”悬赏保险制度实行以来,悬赏令立下的首功,举报者将获得首笔万元悬赏金。

  2007年4月20日,赵某以其亲友两处房产作抵押,与浙江新昌农村合作银行(现已更名为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最高额抵押借款合同。办理完相关手续后,银行依约向赵某发放贷款120万元。借款后,赵某归还本息近64万元,余下的欠款却无力偿还。 

  2012年5月,浙江新昌农村合作银行将赵某告上了法庭。经县人民法院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还款协议。事后,赵某仍未按时履行还款义务。同年9月,县人民法院依法申请立案执行浙江新昌农村合作银行诉赵某一案,执行过程中赵某的妻子蔡某为其进行担保,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分三期归还本息58万余元。但达成和解协议后,赵某开始隐匿行踪、躲避执行干警,经“点对点”系统查询,赵某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且执行期限已到,经申请执行人同意后无奈结案。

  2017年10月12日,县人民法院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公司签署合作协议,推出“执行无忧”悬赏保险,申请执行人只要购买该项保险后,举报“老赖”的悬赏金将由保险公司买单。此项制度推出后,新昌农村商业银行第一时间向县人民法院申请投保,悬赏10000元查找被执行人赵某的行踪。

  2017年12月28日,县人民法院推出了首期执行悬赏公告,被执行人赵某也名列其中。“没想到时隔一个多月,我们便通过群众举报顺利将赵某抓获。”该法院执行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届时保险公司将发放10000元悬赏金给举报人,这也是该法院实行“执行无忧”悬赏保险制度以来发放的第一笔悬赏金。

  目前,在执行法官的教育引导和法律震慑下,被执行人赵某表示愿意归还欠款,并希望与申请执行人进行沟通,了结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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