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县国土资源局、七星街道办事处联合发布《七星街道庙前地村旧村改造规划控制红线图的通告》,拟对七星街道庙前地村房屋改造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及附属物等实施征收改造。
据悉,房屋征收范围内,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地税局)、县国土资源局(含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县环境保护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国家税务局等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期限为一年。
《通告》要求,房屋征收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苗木抢种、移种,不得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的,一律不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