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瓶车乱停放也和汽车一样要被罚款了!”昨日,市民张先生因电瓶车乱停放被罚款。今年4月份以来,我县对非机动车乱停放动真格,开展了专项整治,已拖离、处罚100余辆乱停放非机动车。
针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乱停乱放阻碍交通、影响市容的不文明行为,县综合执法局因地制宜、实地踏勘,合理设置人行道机动车停车位、非机动车停放框。截至目前,在主城区共施划人行道机动车停车位1500余个,非机动车停车框800余个。在号召广大市民自觉抵制乱停乱放等不文明行为,加强宣传教育的同时,执法队员现场对乱停乱放的车辆予以纠正和示范。今年以来,共处罚违停机动车辆27800多辆。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照大气污染环保法规,在城区划定禁止生产、销售、使用蜂窝煤饼的区域,完成蜂窝煤生产、销售、使用情况的摸底调查工作,发放《禁止生产、销售、使用蜂窝煤饼的通告》,对沿街商铺的蜂窝煤进行专项整治。2017年以来,共摸排出蜂窝煤生产企业(加工作坊)2家,销售点30家,使用蜂窝煤饼的单位和个人420余户,印发通告3500余份,扣押蜂窝煤饼1800余只。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积极推进空调外机规范化上移工作。通过发放沿街店铺信息调查表,掌握沿街空调外机基本信息,逐一上门走访,宣传引导,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业主自行整改到位,对逾期未整改的空调外机进行强制移除。目前,城区主街道已基本完成空调外机上移或整改,共计整改或上移 2000 余只,拆除拒不整改空调外机50余只。
2017年开始,该局自我加压,主动作为,大力开展整治违法乱搭建水槽、雨棚行动。执法人员多次深入各沿街商家开展前期宣传劝导工作,就其对市容市貌造成的影响和对过往行人安全造成的危害等进行劝导,同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自行拆除,对逾期不予整改的违法水槽、雨棚则进行拆除。一年多来,原本脏乱差的沿街水槽、雨棚私搭现象已基本消失。据统计,2017年以来,拆除沿街水槽、雨棚等1480余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