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专版专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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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9月04日 星期二 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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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未结算的预缴款项目清算工作的通知
  根椐《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墙体材料管理工作的通知》(浙经信资源〔2018〕136号)文件规定,在2017年4月1日前缴纳专项基金的单位,已完工的项目,请尽快到新昌县新型墙体材料(散装水泥)发展服务中心办理结算手续;对未完成峻工决算或其他原因未能按时办理结算手续的,请及时和我中心联系并回复项目基本情况。如交款单位不按规定时间办理结算手续的,我中心按行政规定将其预缴的专项基金缴入国库。

  联系电话:86224455  86621915

  新昌县新型墙体材料(散装水泥)发展服务中心

  2018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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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浙江省财政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墙体材料管理工作的通知
新昌县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2017年前预缴款项目
关于加快未结算的预缴款项目清算工作的通知
今日新昌专版专刊07关于加快未结算的预缴款项目清算工作的通知 2018-09-04 2 2018年09月04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