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要求,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第六版)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启用。
旧版出生医学证明(第五版)的签发已于2018年12月31日截止,县妇计中心将对未签发的旧版《出生医学证明》进行登记审查(包括编号、数量),在证件三联和《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作废处理,严格把关,规范做好回收封存工作,确保新旧证件无缝衔接、平稳过渡。
据悉,新版出生医学证明除了将出生医学证明(第五版)封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监制”字样更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监制”,其办理程序和所需资料都与以往一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