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两会特刊
3上一期   下一期4  
 
标题导航
 
2019年01月14日 星期一 出版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进行宪法宣誓
  记者 俞佶婷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1月11日上午,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兴龙主持宣誓仪式。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和《新昌县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的有关规定,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或表决通过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宣誓现场,全体人员齐唱国歌之后,领誓人梁碧珍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领诵誓词;其他6名宣誓人员列队整齐,右手举拳,跟诵誓词。在国徽面前,铿锵有力的誓言表达了宣誓人对宪法的尊崇、对法治的信仰和对人民的承诺。

  本次宪法宣誓仪式由各代表团推选的8名代表监誓。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第01版:一版要闻
   第02版:两会特刊
   第03版:两会特刊
   第04版:两会特刊
   第05版:两会特刊
   第06版:新昌警方
   第07版:综合执法
   第08版:两会特刊
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举行选举大会
新昌县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新昌县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新昌县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五次会议
新昌县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新昌县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进行宪法宣誓
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各代表团分组活动
绍兴市住房公积金1月8日起提取政策有新调整
公告
广告
今日新昌两会特刊02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进行宪法宣誓 2019-01-14 2 2019年01月14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