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上午,根据会议议程安排,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各代表团分组开展活动,讨论大会相关事宜。
活动中,各代表小组酝酿、讨论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新昌县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关于新昌县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的决议(草案)、关于新昌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以及关于新昌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新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