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的重要决策部署,浙江省税务局决定在全省全面推广应用全省版城乡居民(灵活就业人员)征缴系统,国家税务总局新昌县税务局将在9月1日上线。因新系统上线初始化及数据迁移、验证工作需要,决定在2019年8月21日起暂停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缴费业务,在2019年8月27日起暂停办理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缴费业务。8月30日起,预约个人缴费人在新系统办理相关缴费业务;9月1日起,缴费人可通过银行签约批扣与银行窗口收现、支付宝、浙江电子税务局及税务窗口完成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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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新昌县税务局
2019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