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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27日 星期二 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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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昌县财务管理专业紧缺人才培养班报名的通知
  为培养和造就一批立足新昌实际、适应市场经济和会计行业发展要求的复合型会计主管人才,发挥会计主管人才在夯实会计工作基础、强化会计职能、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研究实务问题等方面的组织推动作用,促进我县会计队伍整体素质的全面提高,使企业财务管理能力更好为企业发展服务。经新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新昌县财政局确认,我单位会同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联合承办新昌县财务管理专业紧缺人才培养工作。现将培养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新昌县财务管理专业紧缺人才培养班的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诚实守信;

  (二)单位分管财务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或后备人员,并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和较强的组织协调、学习、分析研究能力;

  (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财务会计工作满2年,或者专科以上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3年(截止到2019年8月30日)以上;

  (四)年龄不超过35周岁(截止到2019年8月30日),身体健康。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依据上述条件推荐1—2名优秀会计人员参加培养选拔。

  二、培养人数

  共50名。

  三、选拔程序

  按照“本人自愿、单位推荐、综合评定”的原则确定培养对象。具体选拔程序如下:

  (一)正式申报。申请者经所在单位同意后,连同申请表中所填列事项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报新昌信安达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二)选拔笔试。选拔笔试由新昌信安达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统一组织和命题,考试范围为会计、内部控制和管理综合知识,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选拔面试。笔试结束后,我单位将组织有关专家对试卷及申报材料进行审阅,确定参加选拔面试的申请者名单。面试由本单位会同有关专家组织实施。

  (四)确定培养对象。根据申报材料、笔试和面试成绩综合评定,以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

  四、培养周期

  新昌县财务管理专业紧缺人才培养周期为2年,每年集中培养4次,每次2天。分为集中培养和跟踪管理2个部分,期末进行考核。累计集中培养时间不少于16天。首次培养预计于2019年10月初开班,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五、培养经费

  培养经费由学员所在单位按每人2万元支付;培养结束后,根据新县委人领〔2019〕1号文件,培养经费政府负担50%,每人最高补助不超过1万元;学员培养期间的交通费、食宿费由学员所在单位承担。

  培养地点:新昌县七星街道丽江路285号4楼。

  六、培养内容

  根据培养学员的特点和需求,为学员“量身定制”培养方案和培养内容。

  1.以会计主管人才(后备)能力框架为指导,案例教学为手段,教授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应具备的知识和技能。

  2.以学员的实际需求为出发点,学以致用,解决学员在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3.关注社会经济热点问题。结合企业改革、经济改革和会计改革等热点问题,组织系列专题讲座和互动研讨等,拓展学员视野。

  4.以培养单位为主导,开发新昌县财务管理专业紧缺人才培养系列辅导教材,并根据学科发展趋势、我国经济管理和财务会计工作的发展进程、学员参与学习的效果等情况,对培养教材进行充实、修订、完善。

  七、培养方式

  (一)集中培养。以课堂教学、专题讲座、专题研讨、案例讨论、论坛等方式为主,通过在我单位和新昌及周边地区移动课堂的学习和交流,夯实基础理论,优化知识结构,更新经营观念,拓展管理视野,搭建起学员之间和学员与培养师资之间的沟通平台。同时,通过培养和综合考察,确定学员在职学习的方向和参与课题、实践的具体任务。集中培养结束时,由我单位提供自学书目、课题项目和网上辅导服务,指导学员理论联系实际,深化培养内容。

  (二)跟踪管理。学员离校期间,实施跟踪管理。学员按照培养管理部门提供的自学书目、课题项目进行自学,定期参与专属网络论坛及各种形式的讨论,按时参加财政部门和培养管理部门要求的各项活动,定期提交学习成果,形式包括:心得体会、总结报告、实践应用报告、专业论文、案例分析报告、调研报告、考察报告等。边工作,边学习,努力把学到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工作中去。建立培养后续跟踪评价体系,定期了解学员完成培养后的职业岗位变化,听取学员对学习课程的建议,为测评培养实施效果提供基础数据。

  八、量化考核

  培养承办机构负责培养期间学员的日常管理,建立培养学员档案,系统记载学员在培养期间的学习、科研等情况。培养按考核周期,建立量化考核体系,根据学员在每个考核周期中的综合表现,以量化分为依据,择优选拔可塑性强、表现优秀的学员参加下一考核周期更高层次的培养。学员学习期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合格者予以结业。

  九、培养承办机构与培养地点

  培养承办机构:由新昌信安达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会同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联合承办。

  联系电话:0575-86035851、86321890,邮箱:1337175190@qq.com

  特此通知!

  新昌信安达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2019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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