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大市聚镇组织力量对大市聚村花井栏自然村腾龙轴承厂违法建筑进行强制拆除,拆除占地面积516平方米,建筑面积516平方米,并启动该地块复耕工作。这是该镇采取“裁执分离”强制拆除的一个典型。
所谓“裁执分离”,是指人民法院对相关部门提交的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申请,经审查准予执行的,裁定由当地镇政府直接组织实施。2007年7月,案件中的当事人在大市聚村花井栏自然村擅自占用村集体土地(园地491平方米、建设用地25平方米)516平方米新建厂房,建筑占地516平方米,建筑面积516平方米。当时原县国土资源局(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当事人退还非法占用的491平方米土地,拆除地上建筑物,恢复土地原状,并处以每平方米壹拾元人民币的罚款,没收非法占用的25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并处以每平方米壹拾元人民币的罚款,但当事人并未自行拆除地上建筑物。随后,原县国土资源局向县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上述决定。县人民法院作出行政裁定,大市聚镇人民政府组织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恢复土地原状。大市聚镇对拒不履行相关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违法当事人,坚决执行“裁执分离”制度,按照法院裁定的要求,组织实施了强制执行。
下一步,大市聚镇将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操作细则和具体要求,在全镇范围推广土地违法案件“裁执分离”工作。大市聚镇相关负责人表示,“裁执分离”有利于发挥基层政府的执法力量优势,实现资源互补合作,对树立土地执法权威,遏制违法用地行为,维护土地管理秩序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