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市生态环境局新昌分局联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露天秸秆焚烧专项督查。
当天,市生态环境局新昌分局联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共组成两个督查组,分别到南明街道、澄潭、沙溪、巧英等地,对露天秸秆焚烧情况开展督查。督查中,共发现露天秸秆焚烧点15处,督查组对发现的点位,第一时间督促村民进行扑灭,并向属地乡镇(街道)进行反馈,对焚烧秸秆的村民进行批评教育,并普及相关环保知识。
据了解,焚烧秸秆会造成严重的大气污染,引发呼吸道疾病,还有可能造成火灾,危及人们的人身财产安全。另外,焚烧使秸秆中含有的氮、硫等元素大部分转化为挥发性物质或颗粒而进入大气,营养元素损失严重,不利于土壤培肥。
近年来,我县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建立了镇、村、组三级组成的秸秆禁烧工作网络,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协作,稳步推进露天秸秆禁烧工作。市生态环境局新昌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将进一步强化督查工作,突出工作重点,采取灵活多样的督查方式,及时有效开展督查工作,并建立健全露天秸秆焚烧长效监管机制,严控农作物和露天秸秆焚烧行为,防止大气污染,切实打好蓝天保卫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