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市司法局副局长王建夫带队的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联合检查组一行来新开展“枫桥式”司法所考评验收,对儒岙镇、巧英乡、小将镇、大市聚镇、回山镇等5家新申报的司法所开展考核验收,对南明街道、澄潭镇、镜岭镇3家”枫桥式“司法所开展复评验收。
检查组一行对创建所矫正宣告室、调解室、档案资料室、集中教育室、谈话教育(心理矫正)室等业务用房是否配备到位,办公场所布置是否规范、整洁,功能室标识标牌是否明显、规范等硬件设施情况进行验收,并以座谈会的形式听取“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工作汇报,结合“当场问答”检验司法所工作人员工作是否到位、职责是否清楚。
同时,检查组对照评价标准,检查台账资料,围绕法治宣传、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矫正帮教、队伍建设等对创建所进行全方位考核。此外,检查组以随机抽取的方式,实地察看2个行政村的公共法律服务点、社区矫正工作站的相关建设情况,通过查看硬件设施是否完善、检查相关标识标志是否上墙、询问村干部农村法顾工作是否到位等,全面了解创建所辖区内相关站点的运行情况。
随后,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检查工作台账等形式开展复评验收工作。
检查组一行对新昌的“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下一步,县司法局将以此为动力,在今后的创建中汲取前期实践的宝贵经验和考评组的建议,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升司法所工作水平,着力打造一批高质量且具有新昌特色的“枫桥式”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