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23号)要求,积极推动我县高速公路ETC(不停车收费系统)安装普及及使用,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取消全国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减少拥堵、便利群众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
二、2020年1月1日起,全国高速公路收费站将仅保留极少量人工收费通道,将对未安装ETC车辆通行和缴费造成不便。为充分体验快捷实惠的交通出行,希望广大车主尽快安装并使用ETC不停车收费车载设备。
三、2019年7月1日起,ETC用户享受全国高速公路通行费9.5折优惠。
四、ETC车载装置实行免费办理与安装。2019年12月31日前各ETC合作银行均提供ETC免费办理安装服务,另有推广折扣,各合作银行网点提供现场一站式安装服务。
五、为丰富ETC应用市场,我县城市公共停车场、客运中心、旅游景区、医院等停车场所将逐步完成ETC收费系统改造。
新昌县加快推动高速公路ETC
发展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