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高娃
通讯员 陈晓
日前,市民杨淼淼来到位于七星路的一家药店购药。结账时,她拿出手机,出示了医保电子凭证二维码,便立刻完成了医保支付。“以前一定要带卡才能消费,现在只要申请了医保电子凭证,带着手机就可以购买药品了,避免了因未带卡而产生的不必要麻烦,方便多了。”
记者从县医保局获悉,如今在我县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市民仅凭一个“码”,就能享受医保支付报销服务,这些都得益于医保电子凭证应用建设工作。
医保电子凭证俗称“电子医保卡”,由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统一签发,是基于医保基础信息库为全体参保人员生成的医保身份识别电子介质。电子凭证通过实名/实人认证技术,采用加密算法形成电子标识,是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中参保人的唯一标识,是参保人一人一码的医保电子身份凭证。
参保人可通过“浙里办”APP、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支付宝或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邮政储蓄银行App进行申领。
医保电子凭证与实体卡、其他电子卡相比,主要有四大突出优势,一是方便快捷,医保电子凭证不依托实体卡,十分方便;二是应用率高,广泛应用于医保信息查询、报销支付等医保业务场景;三是全国通用,统一生成,标准全国统一,跨区域互认;四是安全可靠,动态变更的二维码展示确保了个人信息和安全使用。
今年6月份,绍兴市成为医保电子凭证应用建设省级试点城市之一。我县经过近几个月的努力,已实现42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86家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应用全覆盖。“截至10月23日,全县已有2.8万参保人员申领开通了医保电子凭证。当前,已有6000余人次通过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完成了结算。”县医保局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负责人说。
为进一步提升使用率,县医保局还开展了医保电子凭证集中推广宣传周活动。县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全面推广应用医保电子凭证,不仅可以提升公共服务能力,还可为做实参保数据、打击欺诈骗保等工作提供有力支持,助力提升医保治理现代化、科学化、精细化能力和水平,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