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金海芳
为进一步加快我县老旧货车淘汰更新步伐,持续改善空气环境质量,根据《绍兴市老旧营运车辆提前淘汰补助办法》,县财政局积极筹措资金,结合上级要求,按照“早淘汰多奖励、晚淘汰少奖励”的原则,根据车型种类、使用年限、淘汰时间实行差异化补贴。
县财政局会同生态环境、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累计淘汰老旧营运车辆4个批次共193辆,财政补助457.6万元,超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淘汰指标。2021年上半年将淘汰老旧营运车辆63辆,落实财政补助182.6万元。老旧营运车辆淘汰工作有序推进,将有效推进国三营运柴油货车车辆报废工作进程,对全方位推进解决环保排污问题起到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