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周惠丽
近期,为持续优化市场退出机制,降低企业注销成本,我县企业“简易注销”再提速,注销公告期由原来的45天压缩至20天。自政策升级后,我县已完成简易注销120家。
“近几年,新办企业的手续已十分方便,但注销企业还比较麻烦。这次‘简易注销’改革升级后,真正实现了企业进退容易,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市民的后顾之忧。”正在办理企业注销的我县某科技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说。
据悉,本次“简易注销”登记改革政策升级后,不仅注销公告期大幅度压缩,而且适用范围也从原先的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扩大至符合上述条件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上述市场主体的分支机构。
另外,此次改革还有利于进一步健全容错机制,允许企业在待异常情形、不适用状态消失后,再次依照程序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对于因承诺书文字、形式填写不规范的企业,登记机关在企业补正后予以受理其简易注销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