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 杨嘉琪
日前,我县各校学生怀揣着饱满的热情重返校园,开启学习新征程,“开学第一课”作为“法治进校园”活动的重要环节也如约而至。
“学历史长少年之气,明法律做有为青年……”近日,检察官和学生们分享少年梁柏台的故事,带领同学们回望英烈足迹,汲取红色力量。课程从刑事责任年龄调整这一知识点切入,选取两类最具典型的未成年人犯罪,结合真实案例释法说理,警示大家智者以法护身,愚者以身试法。
卖卡帮信:心不动于微利之诱
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高发,许多未成年人在犯罪分子的诱哄下,抱着“没参与就不是犯罪”的想法,出售银行卡赚取零花钱,最终沦为犯罪分子帮凶。检察官告诫学生,日常生活中,切勿为贪图蝇头小利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和手机卡,以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并时刻保持警惕,增强守法意识,远离“帮信”犯罪。
酒精之殇:莫让青春染上暮气
许多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和性侵案件中,涉案未成年人大都存在饮酒行为。酒精会影响未成年人的情绪和个性,导致自控能力下降,诱发犯罪。所以,抵制酒精诱惑,远离饮酒伤害至关重要。检察官提醒学生,不得出入酒吧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如遇到他人有意劝酒,要提高警惕,防止一些别有所图的坏人趁酒醉实施伤害。
作为法治副校长,县检察院检察长杨琦为同学们送上新学期祝福,祝愿同学们在学习、生活中乘风破浪,披荆斩棘,学史明法,共赴征程。
编后语
今年,对于未成年人而言具有特别意义。这一年,《刑法修正案(十一)》个别下调刑事责任年龄,意味着低龄未成年人的极端恶性犯罪行为将面临法律制裁;严厉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通过增设罪名、完善条款等方式,加大性侵未成年人犯罪防治力度;《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落地,确立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利益的原则,打开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新格局。
不法侵害来临时,强制报告制度将督促那些与未成年人具有密切接触条件的个人、行业,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让“旁观者”变成“参与者”,守护每一个少年;从纹身管制到禁售烟酒,从个人信息保护到消费者权益维护,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领域正在不断探索,为未成年人成长“亮剑”护航;帮“不及格”的父母“补课”,让家庭教育回归本质,即将到来的《家庭教育促进法》更是令人期待。“我们是你们成长道路上的‘守卫联盟’,只愿你们能够在美好、晴朗的环境中健康成长!”
据了解,开学之际,这些课程已投放至城关中学、七星中学、小将中学、回山镇中心小学等学校,为全县中小学生送上一份特别的开学礼。
近年来,县检察院以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嵌入式”法治教育为抓手,在《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实施之际,围绕涉未保护热点问题,加大对网络保护、强制报告、亲职教育等主题的宣讲力度,在全社会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今后,县检察院将继续完善课程内容,丰富普法形式,拓宽宣讲渠道,传递法治火种,织好青春防护网,为学生带去更加丰硕的法治大礼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