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新昌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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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救火他奋不顾身冲进火场,出来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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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1月17日 星期一 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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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中财物多次被盗 嫌犯竟是“闺蜜”

  通讯员 俞梦琪 周赛儿

  不久前,一名女子多次在好“闺蜜”家中盗走财物3万余元,新昌警方迅速锁定嫌犯,仅用时1小时将其抓获。

  1月1日晚,县公安局羽林派出所接到王女士的报警,称自己家中的金手链、金项链、戒指、耳钉等多样首饰以及放在床头柜的现金不见了,共计价值3万余元。由于涉案金额较大,羽林派出所立即组织民警前往王女士家查看。查看现场后,民警宣顺炜发现王女士家在5楼,窗户安装了防盗窗,家门没有撬锁痕迹,初步排除了外人作案的可能。

  而从王女士的叙述中,民警发现了一些疑点。王女士提到,除了家里人,就只有俩闺蜜常来家里玩,自己平时也不会防着她们,有时候自己有事外出还会留闺蜜照看。民警还了解到,王女士其中一位梁姓闺蜜家中出了变故,比较缺钱,王女士先前还周济了她六七万。

  民警便请王女士将二人约到家里,通过对话询问,民警发现梁女士较为慌乱和紧张。民警遂将梁女士依法传唤回所里继续接受调查。在民警法理并济的讯问下,梁某最终承认了自己的盗窃行为,并交代偷来的首饰都已转卖给一家打金店铺。

  “我太缺钱了,看到她家里这么多首饰一直放着,想着她不会发现,我一时糊涂就拿走了……”面对民警,梁某懊悔地流下了泪水。此时离王女士报案仅过去1小时。

  “对不起。”在辨认现场时,嫌疑人梁某再次遇到王女士,她哽咽地向曾经的好闺蜜道歉。然而,覆水难收、破镜难圆,王女士看着她想说些什么,可话到嘴边,还是化作了叹息。

  目前,梁某已因涉嫌盗窃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

  长路漫漫,谁都会有遇挫的时候,但是挫折不是践踏法律、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理由。同时,请广大网友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安全防范要牢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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