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就业优惠政策,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援助,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4050补贴)将于8月1日起开始申报。
一、申报时间
2022年8月1日—2023年7月31日
二、申报对象
已办理就业困难人员登记的“城镇4050”“城乡低保和低保边缘户”“城镇零就业家庭”以及“复原转业军人”等人员。
三、申报地点
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四、申请资料
1.身份证或市民卡原件;
2.户口簿原件;
3.《就业(创业)证》原件;
4.“城乡低保和低保边缘户”“城镇零就业家庭”以及“复原转业军人”等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相应证明原件;
5.代他人申请的带好代办人身份证。
五、注意事项
由于补贴申请截止2023年7月31日,时效长达1年,请大家合理安排时间,勿集中时间申报,以免造成不便。
新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