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新昌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于9月18日10时至10时23分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试鸣范围
新昌县城区及乡镇各村。
二、试鸣信号
1.预先警报:10∶00—10∶03,试鸣信号为鸣响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2.空袭警报:10∶10—10∶13,试鸣信号为鸣响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3.解除警报:10∶20—10∶23,试鸣信号为连续鸣响一长声,时间3分钟。
三、试鸣方式
县人防办警报系统、有线电视及广播、“农村应急广播”系统同步试鸣警报。
届时,请全体市民了解和熟悉试鸣信号,保持正常的工作、学习、生活秩序。
新昌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