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杨月华
近日,县政务服务办公安窗口帮助县救助管理站滞留超过3个月、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12名流浪乞讨人员完成落户安置,让他们身心不再“流浪”,享受合法公民同等地位和合法权益。
在收到县救助管理站提交的《长期滞留无户口人员户口登记申请表》、寻亲公告等落户申请材料后,公安窗口对接县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两次开展DNA比对和人脸识别,经调查核实,确认非被拐卖、失踪人员,并且未办理常住户口登记。完成核实后,统一落户县社会养老服务中心集体户。
12名无家可归的“无名氏”变成有“身份”的新市民后,公安窗口还分别赶赴嵊州市第五人民医院、夕阳红养老院、颐和养老院、县人民医院等地,帮助他们完成身份证信息采集,让他们感受到“家”的温暖,让他们有了看得见摸得着的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