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项泽统
本报讯 近日,我县修订出台了25条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举措,进一步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有序发展,切实帮助房企纾困解难,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需求,保障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
据了解,25条政策举措共涉及项目开发、审批服务、配套政策三大方面。其中,为降低购房税收负担,我县落实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上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此外,为加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支持,我县优化首套住房信贷政策,购买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对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选择商业按揭贷款的,县财政按商业贷款金额第一年利息的15%予以补贴。
值得注意的是,25条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举措已经启动施行,今年6月7日起施行的《关于支持我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举措》同步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