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杨可欣 王羽
本报讯 近日,浙江某建设有限公司因在施工过程中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被县交通运输局依法处以1万元的行政处罚。这是今年以来我县第三次针对交通建设工程从业单位未履行扬尘防治责任进行严厉处罚,彰显了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坚决态度。
为积极响应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号召,县交通行政执法队迅速响应,全面展开一系列专项治理行动。该执法队兵分多路,重点聚焦527国道、104国道等关键路段,针对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抛洒滴漏”等突出问题,实施了精准打击和有效管控。
在执法过程中,县交通执法队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综合执法局等多个部门建立紧密合作关系,形成强大的联合执法网络,同时深入施工企业和维修企业一线,从源头上把控污染问题。通过实地走访和严格检查,执法人员不仅督促企业落实环保措施,还通过真实案例向企业负责人和运输司机普及环保法律法规,有效提升他们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感。据统计,截至目前,县交通执法队共查处超限运输类案件223起,其中非现场超限案件174起, “抛洒滴漏”违法行为272起。
县交通行政执法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格执法、强化监管,不断加大发现问题、整改问题、立案处罚的力度。同时还将继续深化与其他部门的合作,共同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深入开展,为全县空气质量的持续改善贡献更多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