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斌
2025年主要工作
2025年,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紧扣“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县域实践”中心任务,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本院被列为全国第一批检察智能化建设成果试点单位,调研工作在最高检条线会议上作典型交流发言,依托真实案例制作的微电影《小院方寸》获评最高检网络正能量优秀作品,5案例获评全省典型、优秀案例,1案例经省检察院推广后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例,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坚守安全底线,以检察担当护航更高水平平安新昌建设
坚决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全年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48件207人、审查起诉495件741人,依法批准逮捕195人、提起公诉670人。起诉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44人。起诉涉枪支、毒品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与社会秩序犯罪136人。起诉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264人。起诉利用虚拟货币实施的新型网络犯罪23人。办理金三角跨境诈骗系列案10件36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起诉49人。起诉职务犯罪案件10件10人。
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坚持惩罚与教育相结合,对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较小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不批准逮捕27人、不起诉127人,审查起诉阶段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704人。开展听证20场,促成和解46件,接听来电、接待来访239人次,受理各类信访案件77件。1案例获评“全省民事检察监督法检协同化解典型案例”。沃洲检察室对轻伤害案件实行每案必调,和解谅解率90%,经验做法在全市政法系统作交流分享。
积极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查堵监管漏洞、规范经营行为、保护公共利益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8件,推动相关单位出台制度机制2项。办理骗领苗木征迁补偿款系列案19件23人,追回补偿款300余万元,就违规评估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针对工程领域非法采矿案件中暴露出的项目管理漏洞制发检察建议,筑牢矿产资源与生态安全防线。
二、聚焦发展大局,以精准履职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持续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对侵犯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的行为实行同责同罪同罚,起诉非法经营、合同诈骗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犯罪34件47人,起诉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3件4人,起诉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等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犯罪5件5人。起诉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23件33人,检察环节追赃挽损800余万元。扎实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监督清理涉企刑事“挂案”5件。
全力营造充满活力的创新环境。做优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办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9件14人,挽回经济损失138万余元。做实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发布《民营企业职务犯罪检察白皮书》。提供各类涉企法律服务13次,向企业制发风险提示单、检察建议书4份。
切实守护绿色共享的发展环境。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办理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刑事案件13件19人、公益诉讼案件17件。督促补植复绿30余亩、增殖放流10万尾、追偿自然资源损失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100余万元。深化生态检察融合履职,创新成立生态检察办公室。2件案件获评全省典型、优秀案例。
三、践行司法为民,以法治温度回应民生关切守护民生福祉
从严筑牢食品药品安全防线。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办理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案件3件9人。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办理案件7件。排查老年食堂和养老机构20余家,就无证经营、管理不规范等情形制发检察建议书5份。
切实保障特殊群体合法权益。深入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5件5人,民事支持起诉案件7件,帮助追回劳务报酬210余万元。聚焦老年群体保健品销售、投资理财风险领域,开展靶向普法20余场。在全省率先督促用人单位落实2000余名一线工人职业病监护措施。向因案致贫的19名当事人及时发放司法救助金。
倾情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促推未成年人“六大保护”协同发力,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0件23人,制发督促监护令2份。推进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干预矫治,起诉9人,不起诉11人,开展心理疏导、帮教矫治24次。持续跟进50余家文身店、网吧、酒吧等经营主体整改落实。开展普法宣讲30余场,覆盖学校16所。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成功入选绍兴市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宣传教育实践中心。
四、加强法律监督,以高质效履职促进执法司法公平公正
强化刑事检察全流程监督。持续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加强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立、撤案40人,开展侦查活动监督33件次,纠正漏捕漏诉17人,监督后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3人。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提出二审抗诉2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严重违法行为提出书面监督意见11件,对提请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开展实质化审查7件。强化检察侦查,成立“一体化”办案调侦小组,全流程全方位调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及其他违法违规线索。
强化民事检察深层次监督。聚焦民生关切,办理民事检察案件41件。加强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制发再审检察建议3件,提请抗诉1件,均已再审改判。强化民事审判程序监督,制发检察建议书5份。部署开展民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专项监督,制发检察建议22件,推动涉案财产执行到位50余万元。办理民事支持起诉7件,推动一起新业态领域欠薪案庭前全额结清。
强化行政检察实质性监督。设立行政检察办公室,立足行政诉讼监督,办理行政审判、执行活动监督等案件12件,促成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5件。推动一起历时近十年的涉房屋征收补偿行政争议成功化解。出台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相关规定,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108件133人,处罚率98.1%。
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当好“公共利益守护者”,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8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4件。深化“人大+检察”联动监督机制,人大与检察双向移送线索20余条,办理成案6件,推动转化为代表建议5件。“人大代表+公益诉讼”监督新范式获评省人大常委会“四督联动”典型案例,相关做法获《法治日报》头版报道。
五、夯实队伍建设,以从严治检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永葆绝对忠诚政治底色。进一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以实际行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第一议题”制度,扎实开展主题党日、专题讲座等学习活动60余次。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县委、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11次。抓实检察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全力夯实忠诚履职思想根基。
持续提升队伍专业素能。优化绩效考核体系,完善“五张清单”管理、检察官业绩考评机制,细化“三个管理”具体举措,推动“每案必检”落地见效。深入推进人才强检,新提任中层干部9人,开展庭审观摩评议等岗位练兵活动7场,调研课题获市级以上立项9项。全院干警和集体荣获市级以上荣誉26项。
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检。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常态化开展司法巡查、正风肃纪12次。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强化对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开展谈心谈话112人次,全年无检察干警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扎实推进检察智能化建设。坚定落实以数字检察赋能检察改革的使命责任,应用法律监督模型27个,开展监督办案58件。电梯维保数字监督模型全省推广,排查线索30余万条、立案89件,该案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例。深入应用刑事检察AI及裁判文书、案件质量评查等智能辅助系统。
自觉接受各界监督制约。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报告生态文明建设检察工作情况,2名员额检察官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履职评议。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向县政协通报检察工作情况。畅通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沟通联络渠道,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自觉强化履职制约,凝聚执法司法机关法治合力。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与监督办案、公开听证等活动40人次。
2026年工作安排
2026年,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十五届十次全会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我县高水平打造“创新样板县、品质花园城”,争当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县域标杆、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县域标杆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是坚持围绕中心,融入发展大局,更有力护航经济社会发展。
二是恪守为民之本,践行司法使命,更扎实擦亮民生幸福底色。
三是强化法律监督,坚守公平正义,更精准落实高质效办案。
四是坚持党的领导,锻造过硬铁军,更全面赋能新昌检察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