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唐景飒 马帅东
本报讯 家庭和睦是社会和谐的基石。“新昌好人”吕伟明深耕反家暴一线,牵头创立浙江省首个实体化县级反家暴社会组织,用坚守与担当守护万家灯火,把“反家暴不是家务事”的法治理念送到群众身边,成为新时代 “枫桥经验”基层实践的生动缩影。
2019 年,在县妇联兼职的吕伟明,目睹不少妇女因家暴、家庭矛盾求助无门,决心搭建专业维权平台。在他牵头推动下,新昌县反家暴协会、反家暴联动中心相继成立,汇聚律师、心理咨询师、调解员、爱心人士等多方力量,构建起 “一站式受理、全程跟踪、专业服务”的反家暴联动体系,填补了全省县级实体化反家暴社会组织的空白。“有上门咨询的,也有上门调解的,我们争取把重大家庭隐患、纠纷矛盾化解在源头,很多工作通过联动机制化解,最终都达成了和解书。”县反家暴联动中心主任吕伟明说。
为让维权更有力度,吕伟明积极对接法院、公安、司法等部门,推动人身安全保护令落地见效,累计协助发出保护令 21份,带动全县家暴警情同比下降36.9%。他带领团队靠前调解、源头化解,主导处理重大家庭纠纷92起,提供咨询、调解、心理辅导580余次,成功将多起家庭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吕老师全身心投入公益事业,‘新昌好人’这个称号名副其实、实至名归。”县反家暴联动中心成员吕金作为法律工作者深有感触,“社会上有很多需要帮助的人,我们要向他学习,但行好事,莫问前程。”
提升全民反家暴意识,是从根源上遏制家庭暴力的关键。吕伟明坚持普法先行,创新宣传形式,牵头开展反家暴下乡、未成年人保护法宣讲等活动108场,累计发放宣传资料9万余份,将普法阵地延伸到乡镇(街道)、社区和校园。“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家庭和谐,老百姓的幸福感、获得感就会不断提升。” 吕伟明介绍,通过持续普法宣讲,群众不仅知晓了《反家庭暴力法》,更认清了“夫妻打架不是家务事、不是丑事,而是违法行为”,法律意识显著提升。
获评“新昌好人”后,吕伟明并未停下脚步。他以“我爱我家”品牌为核心,迭代升级服务体系,打造“麋鹿归航”青年护航、“暖阳行动”关爱项目,努力构建一条贯穿老、中、小三代的基层治理链条。“获评‘新昌好人’我感到非常荣幸,接下来我会继续践行志愿精神,带动更多人做好人好事,为社会和谐、家庭幸福多作努力。”吕伟明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