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意见》指出,党务公开必须坚持“发扬民主、广泛参与,灵活多样、便于监督,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基本原则。公开内容主要包括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党的思想建设情况,党的组织管理情况,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等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公开方式分党内公开和社会公开两种,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各级各部门要建立机构,加强领导;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树立典型,示范带动,切实做好党务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