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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法治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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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5月24日 星期二 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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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互查“挑刺”促办案质量
  “这个案子已提起公诉,但举证提纲上写的还是犯罪嫌疑人,这不妥。在起诉后法庭举证阶段,其身份应是被告人了。”干警小俞一脸严肃地指出。5月11日,在一间小会议室里,县检察院的公诉干警们正聚在一起给所办案件“挑刺”。

  这是该院公诉科干警正在就去年已办结的16件公诉案件进行互查。这次公诉案件互查,采取了交叉检查的方式,随机确定16件去年已办结的公诉案件,按照每人2件的方式进行互查。经过一个星期的准备,该院特地召开了公诉案件评析会。会上,干警从实体、程序以及文书格式等多个角度提出了共计16项需改进的内容,并提出了完善的措施。会后,该院还组织人员对会上提出的意见进行了整理,并编撰成文,确保今后不再出现类似的问题。

  “‘挑刺’不是目的,更重要的是要通过‘挑刺’发现自身的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提高案件质量,减少直至杜绝瑕疵。”俞明副检察长表示。

  据悉,该院十分重视公诉案件的办案质量,还就如何提高公诉人职业能力、检调对接工作流程以及量刑建议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对今年5月1日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八)进行新旧对比学习,力求进一步提高公诉案件质量,提高公诉队伍素质。        (通讯员潘杭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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