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要求严格环境准入,新建涉铅的建设项目必须有明确的铅污染物排放总量来源。进一步规范企业日常环境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完善基础工作,严格企业环境监管。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采取严格措施整治违法企业。实施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逐步建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加强宣传力度,把回收废铅蓄电池变成每个公民的自觉行动。
尤其,环保部明确,要建立重金属污染责任终身追究制。对于发生重大铅污染以及由铅污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地区,将对该区域所在地级市实行区域限批,暂停该市所有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对造成环境危害的肇事企业要立即责令停产,停止排放污染物。因重金属污染造成群发性健康危害事件或造成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要依法对造成环境危害的企业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要从企业的立项、审批、验收、生产和监管各环节,依法依纪对当地政府以及有关部门责任人员实施问责,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造成较大影响的,取消其三年内在环保系统评先资格。今后凡发生重金属污染事件的地区,当地政府主要领导应承担领导责任。凡发生重特大铅污染事件以及由铅污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和生态建设示范区,一律立即撤销其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和生态建设示范区称号,三年内不再受理其申请。
(通讯员 梁玉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