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亮分制管理的关键在于抓好一个“亮”字,特色也在于一个“亮”字。新林乡在全乡农村党员中全面推行了以“亮类型、亮标准、亮程序、亮结果、亮奖惩”相结合的亮分制管理制度,通过分类定分亮标准、设岗定责亮承诺、公正评分亮程序、公开唱分亮结果、运用结果亮奖惩,以制度的形式亮出你的优点,亮出你的缺点,从而起到鼓励先进,警示后进作用,使基层组织充满活力,成为激发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一项动态、常态的教育管理制度。
为体现党员之间的差异性,新林乡以行政村为单位,根据农村党员年龄、职务、身体状况和工作等不同特点,将全体农村党员划分为五个层次。同时,针对老党员争分争不过年青党员、一般党员争分争不过有职党员、村两委党员争分争不过主职党员的实际,出台《新林乡党员亮分制管理实施细则》,确定第一至第四层次分层管理基础分,并明确亮考核内容为基本要求、先锋模范作用、消极失责共三大类24项考核指标。
针对农村无职党员难有作为、发挥作用缺少舞台的实际情况,新林乡还出台了开展农村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活动的实施意见,细化设置了政策法律宣传岗、村情民意收集岗、村务工作监督岗、扶贫帮困服务岗、信息咨询服务岗、民事纠纷调解岗、科技推广服务岗、文明新风倡导岗、计划生育监督岗、农村合作医疗服务岗等十种岗位。每位无职党员根据自身特长和能力,认领目标岗位,作出岗位承诺,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实施以来,全乡447名无职党员主动认领了不同岗位,为群众办好事,解难事,2009年度1400多件,2010年2900多件。
党员亮分制管理,评分公正至关重要。为此,亮分制管理采取了“一季一评、季末亮分、年度总评”的考核管理方式,形成了“一卡一簿一栏”的考核管理制度,做到党员自我亮分、党员互评和组织核定相结合。同时,为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乡党委不断推进亮分制工作示范村建设,从制度上墙、会议记录、台账建立、亮分评议等亮分制管理过程都进行了规范,做到严格要求、程序规范、标准一致,防止亮分制管理工作走过场的现象。
据悉,近两年来,新林487名党员中评出警示型党员12名,1名党员被除名,对警示型党员都由乡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进行诫勉谈话,树立向先进学习、向榜样学习和积极向上的精神动力,促使他们提高认识,树立党员的良好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