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9月18日,中共新昌县委、县政府决定建造新昌革命烈士纪念碑。1987年1月破土动工,同年7月建成。纪念碑高18.4米,碑身宽3.6米,身座宽4.8米,碑身全部采用新昌方泉花岗岩实砌而成。原国务委员王芳题的“革命烈士永垂不朽”八个大字用八块方泉庄坑青石嵌镶在碑下面,金光闪闪,庄重肃穆。纪念碑有两个台阶,用条石铺砌,四面均可拾阶而上。纪念碑东侧有12位革命烈士墓。
(图文资料由县史志办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