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部署,县卫生部门在入夏前期就联合教体、旅游等部门,召开游泳场所负责人会议,部署落实游泳场所的各项卫生管理工作,并下发《卫生指导书》。从7月起,县卫生部门派出卫生执法人员,对游泳场所开展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场所的卫生管理制度、水循环处理设施、日常消毒情况、日均新水量注入情况等,并每月两次抽检池水水质,抽检结果第一时间实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于水质不符合卫生标准的,要求立即整改。截至目前,县卫生部门已累计出动卫生执法人员80多人次,检查游泳场所30多户次,抽检游泳池水质10余次。
(通讯员 张良锋 潘小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