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县法院在紧抓执法办案的同时,始终将司法建议纳入整体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司法建议在完善公共决策、堵塞管理漏洞、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管理创新中的应有作用。
法院在案件的审判、执行中,发现与案件有关但不属于法院应解决的问题时,可针对该类问题进行调研,并及时向相关单位或个人提出司法建议。该院通过规范管理机制,确保建议质量。建立司法建议的起草、审核、签发、备案等专项工作制度,明确业务部门与司法建议管理部门的分工与职责。要求每位法官发挥司法的能动性,通过对个案或类案的剖析和对日常审判执行工作态势的研判,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加强法官的技能培训,提升制作司法建议的能力,使得司法建议具有及时性、针对性、可行性和指导性,易被相关单位和部门接受。县法院既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司法建议书样式制作,同时也积极创新、丰富司法建议的形式,根据实际需要灵活采取口头形式与书面形式,并根据建议内容、对象区分适用不同形式。
同时,该院还建立司法建议的回访和意见回复处理制度,了解落实情况,接受被建议部门反馈的意见和建议,扩大和巩固审判的效果。在司法建议发送前,注意与建议对象的充分沟通。在司法建议发送后,对建议的后续进展情况予以跟踪。对于重点单位,在收到反馈意见后,该院再进行回访,了解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确保司法建议的实效。
去年以来,县法院密切关注审判实践中遇到的涉及改革、发展、稳定、民生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漏洞,及时向党委、政府及相关单位提出司法建议12份,对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建设“法治新昌”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讯员 张娟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