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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5月21日 星期二 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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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发展和改革局、新昌县交通运输局公告
2013年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有关规定,新昌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交通运输局将于今年6月下旬召开我县调整出租车运价和完善油运价格联动机制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组成

  本次听证会安排听证会参加人(以下简称“参加人”)20名。包括:消费者8名,县人大办1名,县政府办1名,县政协办1名,县纪委办1名,县总工会1名,信访局1名,财政局1名,县消保委1名,专家学者1名,出租汽车企业及驾驶员3名。

  二、听证会参加人产生方式

  消费者参加人通过报名方式产生,委托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受理报名;专家学者参加人由我局聘请产生;出租汽车驾驶员和经营者参加人由出租汽车公司推荐(其中汽运公司2名、白云出租汽车公司1名);其他参加人分别由相关单位推荐产生。

  三、消费者参加人报名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热心公益事业,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并能够真实地反映意见,具有一定代表性;

  (三)具备一定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和语言表达能力;

  (四)身体健康,能够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五)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在第2次公告中,需要公布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职业、居住地区等)。

  四、消费者参加人报名办法

  报名者请按要求如实提供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身份证号码、居住地址、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有意参加听证会的消费者可通过县消保委公布的报名途径报名。

  五、其他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旁听人员5名。委托县消保委在接受听证会参加人报名的同时产生。

  特此公告。

  新昌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交通运输局

  2013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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