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车辆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分道通行:(一)在划分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分道通行;
第七十五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一百元罚款:(八)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九条至第四十二条和第四十六条规定的。
群众对此挺无奈
记者随机采访了现场的部分群众。骑电动车的张先生正好在遮阳棚下等红灯,看着一辆车子从身边驶过,无奈地说:“他们从这里开,拍照拍不到呀,钻空子。”张女士也无奈地表示:“这对我们骑车的人来说,肯定是多了份隐患,但也没有办法呀。”群众表示,非机动车道一般没有违章摄像头,交警及时看到了,也没有办法对他们进行处罚。
交警表示将处罚
记者就以上情况采访了现场县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对这方面的违规,确实存在着取证难的问题。接下去,我县将考虑通过摄像头进行视频抓拍,再根据相关规定对违章车辆进行处罚。
□胡秋萍 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