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今日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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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场所迎来开放高峰,卫生部门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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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7月15日 星期一 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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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场所迎来开放高峰,卫生部门提醒——
夏日游泳需防“泳池热”
  炎热夏季,游泳是不少人消暑的首选。在游泳中,不仅安全问题不可掉以轻心,而且还应注意预防腺病毒感染。 

  腺病毒感染可常年流行,只要有传染源、病人和隐性感染者,腺病毒就可通过呼吸道和眼结膜分泌物、粪便、尿液排出体外,经空气飞沫、密切接触与粪口等途径传播,也能通过水体传播。夏季,腺病毒易污染游泳池池水,导致游泳人员传染,引起咽喉、眼结膜发炎红肿,也称“泳池热”。 

  通常情况下,“泳池热”潜伏期为3至6天,临床主要表现为持续性高热、全身无力、咽部充血、单侧或双侧眼睑红肿与结膜充血、扁桃体肿大,可伴有头痛、咽痛、肌肉痛、全身酸痛、精神萎靡、食欲不振等症状,部分患者有腹泻等不适症状。愈后一般不留后遗症,病程10天左右,感染后有一定免疫力。 

  由于“泳池热”病毒主要隐藏在眼睛和喉咙的黏膜上,而且传播途径多样,所以在消毒工作不够到位的泳池中,一些儿童易受感染。卫生部门提醒,预防“泳池热”,需注意个人卫生,养成勤洗手、不共用洗漱用品等个人卫生习惯,不去卫生条件差、不规范的游泳池等场所;游泳时戴上泳帽、泳镜等个人防护用品,游泳后用清水彻底清洗全身;入泳池前后,养成滴眼药水的习惯,对使用的毛巾经常消毒;遵守有关规定,自觉接受体检,患有肝炎、心脏病、皮肤病、中耳炎、眼结膜炎、肠道传染病的人,不进入公共游泳池;游泳场所严格执行卫生管理各项规定,严格实行健康筛查制度,对水质实行定期消毒、定期监测,并保证各类设施完善。 

  (通讯员  张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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