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活动部署,该项活动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排查摸底阶段,8月15日前,由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组织专门力量,深入村组、社区、厂矿、企业,对各类矛盾纠纷和苗头性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拉网式大排查,摸清辖区内社会矛盾纠纷底数。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按矛盾纠纷拟调处的地域(村、镇、县三级)进行分类,落实调处责任。对可以由村、镇和有关部门调解的案件,定人、定责解决,对需要县大调解服务中心专业调委会协助解决的,报县大调解办,由县大调解办落实相关专业性调委会协助调处。第二阶段为调处攻坚阶段,时间为8月中下旬起至10月底,由各乡镇(街道)和部门在第一阶段排查摸底、分门别类的基础上,确定调处责任人和调处方案,逐件逐级调处化解。第三阶段为巩固提高阶段,县大调解办将于11月上旬通过回访、查看调解案卷等方式对本次专项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落实专项资金对调解员进行“以奖代补”奖励,对活动中成绩突出的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和调解员进行表彰。
目前,排查摸底阶段已全部结束,各乡镇(街道)已经逐步在对排查出的矛盾进行集中调处。据县大调解办统计,全县各乡镇(街道)共排查出矛盾纠纷40起,其中落实村级调处15起,乡镇(街道)调处23起,由部门调处2起。
(通讯员 石柏娇 王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