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城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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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17日 星期四 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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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进一步规范
  近日,县建设局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注销、变更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销)售行为,维护了商品房买卖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有效遏制“投机性需求”、“假退房真转让”等变相炒房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

  《通知》明确办理条件。申请办理合同备案变更手续包括:因开发企业合同输入有误,且不涉及合同权利人变更的;买受人申请将买受人变更为其直系亲属的,例如兄弟、姐妹、父子等,或者合同双方协商约定,要求变更合同条款或相关内容的;申请办理合同备案注销手续包括因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发生规划设计变更或房屋面积误差超过相关规定的;因买受人出国留学或定居的;因买受人工作调动迁出本地的;因买受人购房贷款未获批准或后续无力还款的;因买受人本人或其家庭成员中患重大疾病或发生重大意外急需医疗资金的;因在所购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换购房屋的;因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或确认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因夫妻解除婚姻关系,原买受人需要变更为另一方的。

  《通知》还要求,加强信息公开,提升服务水平。信息将及时在新昌房产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向社会公开,增加行政透明度,提升窗口的良好形象,让老百姓更直观的获取信息,同时也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做好合同备案注销、变更工作起到宣传作用。

  同时,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熟悉掌握办理事项的理论依据和程序,提高服务水平,提高审批人员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通讯员 徐兰兰 董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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